省各有关部门:
根据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苏依法[2011]5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省级机关各部门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重点项目核查。现将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核查时间
2012年2月下旬(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)
二、核查方式
核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(案卷评查和机关工作人员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已单独进行,其结果直接计入核查总分)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、部门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汇报会,由部门领导向核查组汇报工作。
(二)各部门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、准备工作,供核查组查阅(备查资料目录见附件2)。
(三)核查组开展现场抽查等工作,各部门要积极配合,提供方便。
(四)核查工作开展前,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召开动员会,并组织集中培训。
(五)各部门要指定一位联系人,具体负责与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,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联 系 人:符艳红 范富强
联系电话:025—68801392(传真) 68801383
附件1:省级机关依法行政考核重点项目核查日程安排
附件2:省级机关依法行政考核重点项目核查备查资料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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